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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凡恩时尚设计有限公司与侯某某、肖某、谷某、张某某劳动合同纠纷仲裁案

发布时间:2013-03-05 15:00:06 文章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1080次

      侯某某、肖某、谷某、张某某以凡恩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欠付工资为由,诉请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确认劳动关系,并判令凡恩公司支付工资及补偿金合计479,928元。凯鹏律师代理凡恩公司,最终达成调解,由凡恩公司给付四人补偿款、工资合计73,9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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