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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1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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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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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同事从小被她的养父抚养大的,但是后来关系一直不好,她的养父后来就和她断绝关系.可是后来她养父又向她要赡养费,请问我同事用不用给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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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强,您好。您所提信息不全面,无法断定您同时与养父是否已解除收养关系。依据我国《收养法》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但须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或无法达成协议时由法院裁定。即使以解除收养关系,法律规定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仍应当给付生活费。
以上是律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出具的意见,如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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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1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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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李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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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我母亲发现父亲在其工作地买了一份保险,(我与母同住广州,父亲一人在外地工作)该保险的推销员是以前与我父同公司的女职员,于是起了疑心,因为父亲以前曾拒绝过好友推销的同样保险。后来母亲逐渐发现父亲的异常举动,如藏起保单、删除手机通话和短信内容、藏起存折和医保等,后母亲与父亲摊牌,证实了父亲有了外遇,但父亲发誓没有发生性行为!尔后又在2008年9月1日珠江医院的我的病房里大吵,事后母亲非常伤心,一度想不开想要杀死父亲后自杀(因为他们结婚30年,父亲以前一直非常老实,周围亲朋都广为赞赏)我知道后非常伤心,我说他们这样我也没心情读书了,如果他们都死了我马上放弃大学与他们一起死,母亲才忍气吞声,答应给时间父亲,看其表现,父亲也向母亲许诺,即刻退保,与那女人断绝一切来往,还当着母亲的面对电话中的那个女人说断绝来往。但是,事后那女人屡次打电话骚扰我父,还借他人手机打到父亲的手机,父亲一害怕,又想再次隐瞒,母亲便发觉异常,母亲说三年来几乎晚晚失眠,已经受够,只要一见面必与父亲激吵,称要父亲以死来赎罪,弄得家无宁 日!我们都不想家丑外扬,每天一家三口都过得很辛苦!这中情况有没办法警告那女人?我们应该用什么办法来解决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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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并不是法律范畴内的事,建议您父亲可采取包括更换手机号或暂时换居住地点等避开第三者的骚扰,当然如期上门骚扰或有其他严重扰乱生活等的行为,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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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1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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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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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和他的老婆离婚,两个人有一套房子,但上面的户主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想帮他问下,他想要房子,但是可能他老婆也想要。这种情况怎么处理,他倾向于要房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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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您好。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朋友的房产是婚后取得的,不论登记在夫妻双方或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均主张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您朋友是在婚前取得该房产的,则属于个人财产不存在分割问题。
以上是律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出具的意见,如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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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1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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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高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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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我是一名喜欢玩网络游戏人,最近玩一个叫做《倚天剑与屠龙刀》的网络游戏,到现在前后已经投入游戏将近18万元,可是现在游戏公司竟然出于接口清除了我游戏号的打造值和封号,说我使用复制材料,我想知道他们这样算不算欺诈行为,欺骗我们游戏玩家的人民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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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月,您好!
目前我国立法对网络财产并未明确界定,在法律适用方面仍存在争议,有待加强相关法律。建议保留相关证据,于游戏公司协商,否则可先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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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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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黄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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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在一个公司签了一份代理合同 就是代理这个公司的产品。去签的时候我联系到了分公司的电话,然后分公司告诉我他门公司的代表人的电话给我,叫我直接找他就可以了 我就和他签了,他就说要发到总公司盖章才发下来,还叫我马上进货叫我开始发货,3个月后就出现了两家代理商,而且这货是代表人发给其他人的,影响到我的市场,我就问他,我说我的合同在那里的 做了那么久我还没看到签的合同 他知道我要告公司,于是他就把合同各我,当我打开的时候我就觉得不对,就叫我朋友帮我看一下 结果发现合同上不是我以前签的字,是他帮我把我的名字写了上去,帮我把手印盖上了 我想请问一下 他是否造成了什么犯罪,如果我要告他 要怎么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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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黄江海,您好!他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而是民事欺诈,您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去起诉。以合同纠纷为诉由,告公司违约。因您提供的情况比较零散,律师只能就您提供的情况提出建议,如需要了解详细情况,请致电:010-88685403/88685404,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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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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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马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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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被车撞了车逃跑了我只记到车牌无其他证据,也无人证。只有该车在出事附近的违章记录。交警找到车主说卖给别人了,有证据没过户,请问:我能到法院起诉吗?我该怎样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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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民,您好!您可以到法院起诉车主,因为机动车未过户虽发生物权效力但不能对抗第三人,即车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赔偿后向实际损害人追偿与否就是车主自己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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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9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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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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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想拍卖法院委托的标的:位于某镇某村管理区某有限公司的厂房、宿舍及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属于村里的范围,我们向村里了解后,村的代表说,这块工业用地每年要给十多万的综合费用(不包括其他杂费,例如:卫生费,治安费等等),因为我们拍卖的是国有土地,为何要给村十多万的综合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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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生,您好!因您提供的资料不清晰,律师仅告知您根据规定,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需缴纳如下税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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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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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chu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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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和两位朋友一起合开了一家公司,争对我公司情况,为了节省开支,听别人说公司变更为一人公司后可以免交国税,我现在的问题是,变更为一人公司后,股权将全部转让到一个人的头上,就是三人之中的一个作为法人的名下,私底下我们三个人将会另签一份协议书,公司股权还是三个人所有,我担心的是如果将来发生纠纷,这个协议是否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协议有效那么这份协议怎么写才更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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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复: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况,协议是有效的,但内部协议对善意第三人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法人独自即可处分公司所有财产及股份,如因此违背您三人的内部协议约定,另外的两人不得向第三人主张权利,而只能依据协议追究登记的那个法人的责任。因此,在协议时,应当对设计公司财务、主要业务、财产处分、股权转让、解散、违约责任作出详细约定,以降低风险。当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不同会有侧重,这需要您提供进一步较为详实的资料。如有需要您可以来我所面谈,或致电我所,我所的资深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联系电话:88685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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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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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刘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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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有个问题象您资讯一下,麻烦您帮我解答一下。问题有点长,麻烦您了。 我家有个亲戚2年前在物流公司买了一辆大货车,是分期付款买的,用他的一个朋友给做的担保,因为朋友没有房产做抵押,我亲戚就做了一个假房照放在了物流公司做抵押,当时物流公司跟他们互相签了购车合同,抵押合同和违约合同。当时物流公司没有拿这个房照去房产局做公正和抵押。把车开回来后,我亲戚一直都按月还物流公司的钱,但是还差几个月就要把分期的车钱还完了,亲戚经营不善,赔了很多钱,结果欠了物流公司好几个月的钱没有还,然后物流公司说如果还不上钱,就要他把车送回来卖掉,来偿还欠物流公司的钱。我亲戚就把车主动送回去了,车就让物流公司的给卖了,但是卖的钱没有还清欠物流的钱,因为还有好几个月的分期还没有还完。所以卖掉车以后现在还欠物流好几万元,我亲戚给物流公司写了欠条,但是没有写什么时间还。 我的问题是,如果物流公司现在让我亲戚还钱,但是我亲戚暂时还不上,物流公司是不是可以去让法院来执行押在他那的房照{因为? 仪灼莺团笥鸭蚁衷诙济挥凶约旱姆坎鷠。如果法院查房照是假的,法院会给我亲戚和给他抵押的朋友做什么样的判决,这种案件属于什么性质。算不算诈骗啊。请您帮我详细的说一下,也可以发到我的邮箱,也可以直接在这里回答。yangyang100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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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刘朋,您好!根据我国物权法、担保法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否则合同成立,但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法院不可以执行所谓抵押的房产。另外,提供虚假方正的行为属于民事欺诈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因您亲戚在签订合同时有进行经济往来的真实意思,并非旨在诈骗他人钱财,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即使合同签订后没有得到完全的履行,也不属于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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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9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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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刘永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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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中国移动有一种全球通卡,然而在一些个别地区的全球通卡的费率非常低,10元月租,发行地区接听免费,短途,长途拨打统一为0.1元每分钟,而这种卡只能装在无绳电话机里使用,不能装在手机里使用,很多手机用户只能望而兴叹。而我通过电脑技术可以把这个问题给解决,具体方法是先把这种全球通卡通过电脑解码,把条码拷贝到空白的普通手机卡中,使新卡可以装在手机里使用,新卡的功能和原卡完全一样。我想把这种技术推广,从中获取利益,我想问的使我这样做是否违法?是否侵犯了中国移动的利益?如果这样做的话,中国移动会以什么名义告我?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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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坤,您好!您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刑事法律,构成犯罪,您需要赔偿中国移动的损失,并且公安机关将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对您非法复制窃取的移动电话码号的行为,以盗窃罪追究您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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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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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一支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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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异地聘律师吗?其利弊?异地律师与本地律师有何利弊?本地律师在强势之下能否给求助者以公道的法律支持?在这点上是否异地律师更能放开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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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笔,您好。可以异地聘请律师。律师接受当事人的聘请后都会以自身的法律技能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这也是律师职业道德所必需的。您所要关注的是选择律师对您的案件所涉业务的精通程度,这跟地域无关。以上是律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出具的意见,如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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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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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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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与父母在2000年共同买入一处房屋,并在房屋产权证上使用我的名字作为产权人,用父亲的名字作为共有人,用我的名字作为贷款借款人。父母支付了首付款,我和父母分别支付了随后的装修款、按揭贷款。目前,母亲是该房屋户口簿上的唯一人员。我的理解是这房子是我的婚前财产,并与父母共同享有,具体比例应当按照具体出资证据而定。若没有具体证据,则至少可按照33%/33%/33%平分。请问此理解是否正确? 2004年春天我登记结婚(登记以后,我没有继续支付与该房屋有关的任何款项)。我搬出,需要钱,我可否主张通过法律程序分割以上房屋产权?(我提议在房屋分割时首先考虑父母的再度购房需要,以及养老需要,然后考虑自身需要)这其中有个复杂的因素:婚后,我决定搬出父母的房子,父母不同意,但也无可奈何。由于我已将过去大部分积蓄投入上述房屋购买,没有钱再购买其他房屋(考虑不周)。为了争取利益,我计算了自己在房屋中的实际投入金额,要求父母按照比例以当时市场的房屋价值,给予我补偿。父母却决定 只按照绝对数值,以当时市场的房屋价值标准,另外给予我一套老公房居住。为了解决住房需要,我被迫接受了,并给父母签了一个字据。字据中,我声明就上述2000年购买的房屋,我系代母亲名义购买出资,并承诺我母亲享有该房屋项下的产权、使用权、处分权。字据没有再提及其他内容,也没有提出要求一套老公房作为交换条件。请问,此字据是否有效?可否撤销?谢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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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房屋产权证上的共有人享有均等份额,即各50%,而您母亲可以占有您父亲享有的份额的一半。您所作的关于购房的声明,律师认为由于与事实不符该声明应归于无效。关于房屋,我国对不动产是以登记生效为要件的,您仍然是房屋的合法产权人。但因您提供的信息较少,建议您最好携带相关资料到我所来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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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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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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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所在的公司是做房产经纪的,我已经在公司里工作半年了,昨天经理找我谈话,突然说公司现在财政紧张,业绩不行,可能要把我和另外两个同事解雇了。目前公司还没有最后通知我们,我也在等消息,这两天已经没有上班了,请问公司能够随便就让我走吗?另外,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很急,请发到我的邮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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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在的单位已严重违反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否则应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另外您公司解雇您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员条件,因此您可以有以下两个选择方案:(一)同意解除合同,但公司应支付您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一个元的工资),并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二)不同意解除合同,提请仲裁委仲裁或申请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改正。
以上是律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出具的意见,如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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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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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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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了六千块给一个同事,他给我写了一个条子,说他儿子每月给他两千的生活费,他就把这三个月的生活费给了我,让我去他儿子公司问他儿子要.请问我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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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您好。您的这笔借款不可以向您同事的儿子主张,但可以向债务人(您同事)本人主张。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可以适用借款合同相关约定,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借款合同的权利义务主体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就是说法律只保护您向负有还款义务的借款人主张权利,您同事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他的儿子并不是借款人。当然如果您同事的儿子自愿代父清偿借款法律在所不问。
以上是律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出具的意见,如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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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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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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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今年2月份我们5个同学在北京一起合租了一个3居室,押一付三的。当时合同签的是我的名字,合同签了一年半,但住了9个月我们其中两个同学因为买房就要搬走,剩下我们不得不要搬走,但合同注明违约要交总房租的百分之20。 请问有什么解决得办法吗?违约金是不是都要我一个人承担啊,因为合同上签的是我的名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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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法律规定生效的合同双方均应履行,违约的一方应当依约承担违约责任。当然您也可以采取招租的方式,把其他房间租出去,从而继续履行承租合同。另外如确需解除合同,由您承担违约金,但您可以向其他二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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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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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老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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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一工人在搬水泥时不小心被自己用的水泥钩弄伤一只眼睛,事后在中山眼科医院花了5万多,结果基本失去视力(用手电筒照都有光感),不知道要如何处理比较适当。依据是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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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白,您好!这种情况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然后依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情况确定是否保留劳动关系,以及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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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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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汪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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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是:我母亲刚过世,在我小的时候(大概1990年)再嫁,所以我现在和继父一起住,我们两现在住的房子是我外婆以前老房子的拆迁费买下的(大概在2001年),这其中当时继父和我妈共同贴了4万元才够买这套房,而我当时未满18周岁,但是户主是我的名字。房产证上继父只有居住权,请问 1、现在这房子属于我母亲和我继父的共同财产吗?(他们已经结婚20多年) 2、现在家中所有存款(现金、首饰等)的第一继承人是我继父吗?这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吗? 3、我母亲有遗嘱的,上面写着家中大部分80%的存款都给我,是不是我现在就能得到这一部分钱? 4、我继父有权利全额获得这套房子么? 5、他有权利赶我出门吗? 谢谢您替我解答以上这5个问题,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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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芮,您好!因您的问题具有关联性,所以解答并未完全按您的提问顺序,而是综合解答。
1、我国对不动产采用登记生效,因您是产权人,因此该房产属于您。作为产权人您有权对该房屋作任何处分。
2、如无相反证明您所说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作为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定继承,因此您完全可以依据您母亲的遗嘱取得财产所有权。
如还有未尽事宜您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我所面询,由专业律师予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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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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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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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八月来深圳,经过房屋中介租了一套单身公寓,当初租房是我已与中介表明为两个月短租,房仲说担心房东不答应,让我不和房东讲,并承诺合约期间免费帮我转租。两周前我即表明要搬迁,请房仲转租,房仲表示屋内家具不齐全,租金过高,无法出租。而我与房东协商,表明两个月期满愿自动放弃一半押金做为补偿,请他归还一半,但房东坚持若在时间内没转租出去,不归还任何押金。合约上仅写明期间若转租或或续租需一个月前告知,并无规定转租不出去不退还押金。 请问我该如何与房东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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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复:您好!根据您所提供资料,律师认为是您与中介签订的合同,而不是与房东直接签约,因此您应当直接与中介协商。另外,因为您所说的口头约定如果中介不承认,而您又没有相关证据是没有效力的。请注意租赁合同中关于转租和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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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对于民事行为我国法律是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的,您对于自由物品的使用及收益是有处分权的,您可以和对方协商,当然签订协议是比较稳妥保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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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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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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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同事的父亲三万多,欠条上写的是他父亲的名字,现在他父亲去世了,请问他能要回这笔钱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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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露,您好。可以要回这笔钱,依我国《继承法》规定,这笔欠款属于合法债权,应当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您同事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理应有权继承该笔债权。律师提示:需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因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看一下欠条上的日期尽快起诉,否则法院不保护您的胜诉权。
以上是律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出具的意见,如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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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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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小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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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有两个问题,请您帮忙解答: 1.男女双方婚前各有房产一处,婚后男方去世,子女继承遗产是否包括女方婚前所有的房产? 2.男女双方婚前各有房产一处,现面临离婚,女方要出卖自己的房子,这是否属于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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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董,您好!1、不包括,因为只有一方去世后他所遗留的财产才发生遗产继承问题,包括其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中属于他的部分;2、不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她有完全的处分权,无需他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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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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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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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问一下:我现在准备离婚,基本没有夫妻共同存款,但有一套按揭房产,价值大概三十三万元左右,还有房贷16万未还清.房产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请问如果此时离婚将如何分割该房产?希望可以尽快得到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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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子,您好!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应平均分割。原则上如果双方都要求房产所有权则应竞价或拍卖,然后分割价款;如果有一方要求房产所有权,则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应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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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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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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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房子费用没有发票,离婚时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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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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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张传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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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教您一个关于租房的问题,期待您的答复。我们从中介公司租了一套房,当时签订合同时我们去了两个人,我未去(一共3人)。租房合同对租房人数作了限定,“现住2人,保证最多不超过3人”。前天因修水管,房东发现我们住3个人,并以此为理由,要求我们加租,原因是我们未与他商量,就住进3个人。因此,我们和他协调了一下,最后也未加钱。但是,中介公司现住经常给我们打电话,说什么要给房东道歉,以“治安保证协议书”中“不扰民”条款威胁,请问我们该如何应对中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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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传飞,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况,你们并未违约,如果中介提出异议,应由中介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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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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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高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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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板有没有权利私自查看员工的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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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洪梅,您好!聊天记录是个人隐私,任何人都无权查看,您可以诉老板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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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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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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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母亲提出离婚,若协议离婚,父亲不同意;要上法院起诉离婚,而我不想他们离婚,请问在这个过程中我作为儿子有没有权利阻止其离婚.要起诉要写状纸,但是这其中的状词如果没有把全部情况写出来,法院是不是就不会支持我母亲离婚.(父母双方做的都有错误,但是母亲没有把自己的错误写出来),请问法院是否会不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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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子,您好!您作为父母双方的儿子当然有权利给双方做工作,您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您没有权力干涉,因国家保护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起诉状是否写明不会影响法院的最后判定,法官的职能就是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依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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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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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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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外地工作,父亲在售楼员的游说下,以我的名义签下了一套房,并给了首付。但我不想要这套房子。签合同时,当时开发商为了让我爸当场签下来。直接引导我爸在合同上签我的名字,手印却是我爸的手印。根据法律,在没有本人的授权书的情况下,是不能代签合同,房产商明知这一点,有意误导我爸签我的名字,以期蒙混过关。与他们交涉多次后,开发商最终同意退款,但附上的条件是要在此套房屋出售后,或最迟2009年4月30号即交房时再退款。我认为这只不过是一种拖延的伎俩而已。我担心他们最终还是不会退款的。整件事的情况就是这样,我的问题是,现在我想通过法律手段解除合同,让开发商尽快无条件退款,胜算如何?会不会拖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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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刘阳,您好!您父亲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合同应当归于无效,因为他并没有代理权。开发商作为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而签订购房合同,不适用善意第三人原则,应承担责任。歌剧法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您可诉请法院确认合同无效,返还财产,一般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纠纷会比较快。但如对方拖时间或上诉会时间比较长,您得有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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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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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王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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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北京的家,我在2006年买的新房当时我想用公积金贷款,但是当时开发商不允许用必须用他们指定的建行。我想问现在可以转成公积金吗?怎么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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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充,您好!按照一般银行贷款政策及公积金使用的规定,是不可以由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建议您咨询贷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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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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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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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你. 我从捣房者手中租了房子,交了一个房租(850)和一个月押金(850),如果不住满6个月就不退押金.但是我现在发现房子有很多安全隐患(说简单的说几个吧第一:房子有四道门只有一道门有锁,我的房间也没有锁;第二:我房间墙壁上有一个安装空调的洞,因为在我们的房间在二楼,站在我房后很容易就能爬进来。第三:因为抽油烟机用的插头拔插控制,而不是开关,给电几回了。第四:冲凉用的是煤气,但是没有往外接通风管。)这些问题我和他说了很多次了,他都没有做任何答复,还说让我出去不要反锁房门,因为没钥匙。因为我们彼此之间有约定,大家不能带朋友过来过夜,也不能吵着彼此睡觉,可是他老是很吵和朋友看电视也很晚。我现想退房子,但他说不退我押金。我能不能通法律的方式解决我们之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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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峰,您好!当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是您的权利。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您可随时解除合同,因为提供符合租住安全的房屋是出租方的主要义务,如果房屋不安全属于根本违约。但您所述情况属于履行瑕疵,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如协商不成完全可以诉诸法律。出租方无权扣留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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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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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钟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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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与中介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今年11月房屋到期。当我去中介办理退房手续,负责人百般刁难,以各种借口不退我们一个月的押金。其中主要的借口就是说床被我们弄坏了,说要我们赔偿330元,我们不服,因为一是一年前我们就向他们业务员就反应了床的质量不好,他们就说这床用一年就不要了,随我们怎么处理,我们才勉强接受。(当时是我们先交了钱然后他们才搬的床。)现在我可以联系上他们为我作证。(不止一个)。二是,我们通过96315投诉,想通过质检床是否有质量问题来解决我们是否应该承担 责任,我们也向中介要求质检床,负责人却说床已经丢了,也不肯承认我们来找他要求过质检,说你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我该怎么样做才能顺利拿回押金,并使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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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笑笑,您好!您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按照民法关于举证的一般规定,是谁主张谁举证,中介要求您赔偿损失,应当提供您造成损失的证明。如不能提供应当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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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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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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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朋友在下班开车回家时遇到4名酒鬼拦路,并用脚踢他的车,他下车与他们理论却被对方打伤。到医院检查是腕骨骨折、眼球下陷眉骨骨折、双眼充血,但是在手术后眼睛能够恢复。请问这样的伤害算是重伤害还是轻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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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提供的情况不全,律师无法就此作出判断,您最好建议您的朋友去医院作鉴定,如有权威性的鉴定结论对今后索赔或诉讼会有帮助。如需要可以携带相关资料来我所面谈或致电我所由专业律师解答,联系电话:88685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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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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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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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因公出差发生车祸,我能得到交通事故和工伤双重赔偿吗?劳动能力鉴定为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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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您好。您的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属于工伤,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获得工伤补偿款,并且获得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津贴和相当于本人16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金。另外,还可以依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要求肇事人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金。这两者一个是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工伤待遇请求权一个是侵权损害赔偿,并不冲突。
以上是律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出具的意见,如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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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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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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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婚后以孩子的名字购得房产一套,孩子现在11岁,我们要离婚,这套房子我们能分割吗?如果一方居住的话,另一方能得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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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您好。根据我国《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的所有权采登记要件注意,房产证登记的即是房屋所有权人。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您家这套房产可以认定为是父母赠予孩子的,是属于您家孩子的财产,除非为了孩子的利益否则父母(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不能随意处分,因此不能作为夫妻财产分割。
以上是律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出具的意见,如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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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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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方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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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银行合同员工,工龄18年,最近4年每年签一年期劳动合同,07年10月通过考核裁员5名,其中有我,行领导口头通知我被裁了,我在劳动期内工作岗位上,精神受到打击不省人事.,行领导急忙开车把我送医院并交费住院了,在住院期间,行长说我在劳动期内有病了,向上级行申请少裁一名员工,上级行答应不裁我了,减员名额没有往上级行报我,更不存在给我书面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合同到期日是07年10月,工资发到07年12月,又继续给我发两个月的工资和医疗险,从08年一月至今不再给发工资也不让上班签合同,我去找行领导说我的病好了要上班,现在又说我和那四名员工一样被裁员了,天哪,现在行领导的脑子里没有法了,四名员工当时行里就给他们书面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补偿金了,没有给我任何通知书,08年在职员工花名册上还有我的名子,行领导这样做我的工作我是接受不了,请问老师我现在与单位是什么样的劳动关系,合同该怎样签,单位该怎样给我补发工资和养老保险,医疗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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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不属于我国劳动法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应当还处于试试劳动合同关系中。您可以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因您提供的情况比较零散,律师只能就您提供的情况提出建议,如需要了解详细情况,请致电:010-88685403/88685404,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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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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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钱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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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不和,想和他分手,但他不同意,如果在他不同意的情况下,拿了我们共同的钱,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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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分割。自己的个人财产你可以拿走,但必须有那部分财产是你个人所有的证据,私拿他人财产就触犯了法律,建议你们协商解决。律师只能就您提供的情况提出建议,如需要了解详细情况,请致电:010-88685403/88685404,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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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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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Liu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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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的一套书借给一个朋友用,两个月后我去取回,他却将书送给了李某,并说可以赔给我钱。这套书市面上很不好买的,我不打算要他的钱,于是我找到李某要书,但李某说我朋友送给他的,我无权向他要书。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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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朋友未经您授权无偿转让您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的行为,并且因李某无偿受让该财产,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李某不能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所以,您作为财产所有权人,可以直接向李某取回该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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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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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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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俄罗斯劳务期间死亡雇主找不到尸体至今没火化请找一为好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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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太不具体,如需帮助请详细说下情况,或者建议您可向我国驻俄罗斯使馆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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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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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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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2份保险:2004年定期两全保险季缴13期保费,2006年真心关爱大病无忧月缴21期保费,就在8月打电话到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400...客服才知道这2份保险都已经欠费失效。 故提出退保,经过与该公司2个月的交涉,同时找“保监会投诉办”“保险行业协会”,到现在就得到一个书面回复可以概括为:“高品质、高质量的优质服务,非常到位,完美无缺”。 很细致:短信通知,电话通知,信函通知,可谓尽善尽美! 只怪你自己收不到、故意不收、收到欺骗不认、催缴拒交,一言难尽! 我唯一的2份保险 “已经交了4年和2年的保费啦,哎!收到通知我还等着失效吗!!!就不能打个电话说一下”。 不过通过认真阅读核对回复信后发现有很多出入: 不同期和缴费方式的保险《宽限期提醒通知书》《保单失效通知书》,可以一起邮寄出去吗?保险公司提前或者推迟邮寄出这些信件都可以随意的吗? 未过保险宽限期就失效,保险宽限期是由保险公司自由决定的吗? 短信提醒方式任意提醒的吗?比如原来发短信给这个号,忽然又改到另外一个号?等等 没问题大家皆欢喜,有问题? 这种不负责任的保险,惹不起、拖不起、退了算。 这种小案子消协、保监会、行业协会都不愿意管的,我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诉讼吗? 需要提交什么文件和手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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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就您所说,保险公司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宽限期提醒通知书》应当给投保人一定的合理期限,提示缴款,如果经过宽限期仍不缴款的,才可以发送《保单失效通知书》。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未善尽通知义务。至于宽限期以及提醒方式的确可以由保险合同约定,当然前提是必须合理。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保险公司解除合同,起诉时须向法院提交能证明您所述事实的证据材料,如保险合同、相关缴费凭证及保险公司给您发的《通知》等。以上答复是律师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做出的,仅供参考。由于您提供的情况较少,律师仅能简要答复,如您需要了解详细信息请致电本所:010-88685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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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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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金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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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客户拖欠货款,付款方式D/A90天.请问您们有代理过类似的案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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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明,您好!D/A90是国际贸易支付中承兑交单的简称,是指在开立远期汇票的情况下,代收行在接到跟单汇票后,要求买方对汇票承兑后90天付款,在买方承兑后即可将货运单据交付买方的托收方式。对买方来说风险较大,主要依赖于买方的信用。我所有精通涉外法律的资深律师。请您详细介绍一下案情,或者致电我所咨询。(联系电话:010-88685403/8868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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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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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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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亲人入狱三年,今年打电话回家说要罚款10,000但是,但是判刑的时候并没这项。他又没在里面犯错。请问一般有什么原因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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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你和你的亲人联系,争取了解到详细情况。按我国监狱法的规定,对罪犯破坏监管秩序的惩罚措施不包括罚款。因您提供资料较少,律师只能就您提供的情况提出建议,如需要了解详细情况,请致电:010-88685403/88685404,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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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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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小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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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用孩子的名字存款,离婚时是否认定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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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您好!
您用孩子的名义所存款项属于您孩子的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只能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进行管理,除非为了孩子的利益否则无权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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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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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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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银行用孩子的名字存款,可免利息税的存款,能说是教育基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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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您好!
这个问题不属于法律范畴,请您咨询建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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